Meta和谷歌在社交媒體成癮案中被判承擔責任

環球市場播報
10小時前
Meta 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

  陪審團認定,Meta Platforms Inc.和Alphabet Inc.公司旗下谷歌應承擔責任,必須向一名20歲女性支付賠償金;該女性指控稱,她對這兩家公司的社交媒體平台上癮,導致其遭受心理健康危機。

  周三在洛杉磯作出的這一裁決對原告Kaley G.M.而言是一場勝利,也凸顯這些公司面臨的財務風險,目前已有數以千計的類似訴訟,指控Instagram和YouTube在設計上刻意讓年輕用戶上癮,而無視其身心健康。

  陪審團表示,Meta須至少支付210萬美元賠償Kaley的損失,其中包括治療費用;谷歌須至少支付90萬美元。陪審團將進一步聽取辯論,以決定是否對這些公司判處懲罰性賠償。

  這是同類案件中首個進入審理階段的案件。加利福尼亞州州法院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被要求判定Meta和谷歌在平台的設計和運營中是否存在過失,以及是否本應就其產品可能對未成年人構成風險作出警示。

  與刑事案件不同,一些民事訴訟無需一致裁決。陪審團以10比2的結果認定,兩家公司對相關指控承擔責任,包括存在過失以及未就產品風險作出警示。

  Kaley表示,她6歲開始在YouTube觀看視頻,9歲開始使用照片分享應用Instagram。她將自身遭受的多種傷害歸因於這些平台,包括焦慮、抑鬱以及身體臆形症。她當時在法庭現場聽取了裁決,但沒有表現出任何反應。

  「我們對這一裁決表示尊重但不同意,正在評估法律選項,」Meta在聲明中表示。

  YouTube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這起審理被視為對過去三年針對Meta、谷歌、Snap Inc.和TikTok Inc.提起的大量訴訟背後新穎法律主張的一次關鍵考驗。這些訴訟指控稱,對年輕人造成傷害的是平台設計本身,而非其內容。TikTok和Snap在庭審前已與Kaley達成保密和解,但在更大範圍的訴訟中仍為被告。

  另外兩起所謂的風向標案件定於今年在加州州法院開庭審理。如果這些公司敗訴,可能促使其展開和解談判 —— 有可能會導致類似於曾損害菸草和阿片類藥物行業聲譽的廣泛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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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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