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寶光實業(00084)發布公告,於2026年3月17日,本公司若干全資附屬公司(各自作為租戶/獲許可人)與明華及 Active Lights(各自作為業主/許可人)訂立租賃/許可使用協議,以租賃/許可使用若干辦公室物業、儲物室、車位及倉庫,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屆滿,為期一年。
明華為由Chumphol Kanjanapas先生(又名黃創增先生)間接持有30%控制權的公司(按上市規則第 14A.06條定義)。Active Lights為義興的全資附屬公司,而義興由信託(黃創增先生為信託的受益人)持有55%。
公告稱,本集團一直使用寶光商業中心的辦公室物業及儲物室以及九龍灣樓宇的倉庫,主要用於辦公、行政及儲存用途。為避免本集團的業務因搬遷而可能受到的影響,本集團擬於現有租賃/許可使用協議屆滿後繼續租賃/獲許可使用有關辦公室物業、儲物室、車位及倉庫。
董事認為,只要相關租金/許可費及其他條款符合一般商業條款或對本集團有利及本集團可避免產生搬遷及裝修費用,本集團繼續使用有關物業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