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2日,青海金融監管局覈准彭曉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副行長。公告內容如下:青海金融監管局關於彭曉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青金復〔2026〕26號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關於審核彭曉東任職資格的請示》(交銀〔2026〕45號)收悉。經審核,現批覆如下:一、覈准彭曉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青海金融監管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青海金融監管局202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