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25日,國家藥監局發佈《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將於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是國家藥監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深化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改革促進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53號),大力支持醫療器械出口,優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的服務性事項辦理的重要舉措。
《規定》的發佈,將為我國醫療器械產品出口提供更大範圍的支持和更加便利的服務,助力我國醫療器械產品加快「出海」,更好走向世界,助力全球公衆健康。
本文編選自國家藥監局,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