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 Meta 向歐盟用戶披露數據來源、接收方和目的
奧地利最高法院駁回 Meta 的商業祕密訴訟請求
判決為終審判決,可在歐盟範圍內執行,開創先例
Leo Marchandon
路透12月18日 - 奧地利最高法院裁定Meta公司的META.O個性化廣告模式不合法,並責令該公司在歐盟用戶提出任何要求的14天內,向歐盟用戶提供對其個人數據的完整訪問權限,這是一項具有直接執行力的終審判決,在整個歐盟開創了具有約束力的法律先例。
這項於週二做出並於週四公佈的裁決要求 Meta 公司不僅要披露原始數據,還要披露每條信息的來源、接收者和目的等綜合信息,並駁回了 Meta 公司的所有商業祕密主張。
法院裁定,Meta公司非法收集來自第三方應用程序和網站的數據,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的規定,將透露政治觀點、性取向和健康數據的敏感信息與其他用戶數據一起處理,並在未獲得 "具體、知情、明確和自由 "同意的情況下推送個性化內容和廣告。
此案由奧地利隱私活動家馬克斯-施雷姆斯(Max Schrems)於 2014 年訴至法院。Schrems 的代理律師 Katharina Raabe-Stuppning 表示,該案歷時 11 年才得以解決,涉及奧地利最高法院的三項裁決和歐盟法院的兩項裁定(CJEU),是該集團的最高法院。
"由 Schrems 成立的隱私權倡導組織 None Of Your Business(noyb) 告訴路透:"原告可在整個歐盟範圍內執行該裁決,這意味着,根據執行國家的不同,不遵守裁決的 Meta 公司相關決策者可能會被處以每日罰款甚至監禁。
法院下令Meta公司確保敏感數據不與其他數據一起處理,駁回了Meta公司關於其並非有意收集此類信息或無法在技術上將其分離的論點,並維持了歐盟法院之前的裁決,即Meta公司不得處理歐洲人的個人數據用於廣告目的。
"施雷姆斯說:"Facebook 或 Instagram 等平台具有巨大的影響力,例如通過向用戶推送政治觀點。"該裁決明確指出,未經每個用戶的明確同意,Meta 不得使用此類用戶偏好"。
法院判決 Schrems 就違反 GDPR 的行為賠償 500 歐元(587 美元),noyb 認為幾乎所有 Meta 用戶都經歷過這種情況。
"500(歐元),這是早在 GDPR 生效之前的 2014 年選擇的保守數字。法院受這一索賠上限的約束。如今,即使不是美國式的損害賠償,你也可能會得到更多。
Meta 公司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1 美元 = 0.8519 歐元)
(為便利非英文母語者,路透將其報導自動化翻譯為數種其他語言。由於自動化翻譯可能有誤,或未能包含所需語境,路透不保證自動化翻譯文本的準確性,僅是為了便利讀者而提供自動化翻譯。對於因為使用自動化翻譯功能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或損失,路透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