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員-印度擬議的民用核能法有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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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講解員-印度擬議的民用核能法有哪些變化?

Sarita Chaganti Singh

路透新德里12月16日 - 印度已提出一項法律,結束國家對核能長達六十年的壟斷,允許私營公司甚至個人建造和運營反應堆。

新法案 (link) 必須得到議會上下兩院的批准才能成為法律。

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內容:

民用核能法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自 1962 年以來,核項目僅限於原子能部下屬的公司,主要是印度核能公司。2015 年的一項修正案允許其他國營公司與 NPCIL 成立合資企業,共同開發核電站。從那時起,NPCIL 已與三家國營公司 NTPC、IOC 和 NALCO 合作,但這些合資企業均未完成其擬議的核電站。

擬議的變革是什麼?

2025 年印度可持續利用和推進核能轉型法案》允許私營企業完全擁有和運營核電站,從而結束了政府的壟斷地位。燃料濃縮、乏燃料後處理和重水生產等敏感活動仍將由政府控制。

為什麼這是件大事?

印度的目標是在 20 年內將 (link) 其核電能力從目前的 8.2 千兆瓦增至 100 千兆瓦,使原子能成為其清潔能源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擬議的立法可能會吸引塔塔電力TTPW.NS、阿達尼電力ADAN.NS和信實工業RELI.NS等私營公司投資數十億美元,這些公司已宣佈計劃投資核電。私營企業還可以進口 (link),並對鈾進行加工,而外國公司則可以與印度企業合作 (link)。

外國參與?

全球供應商,包括美國的西屋電氣和通用電氣-日立公司、法國的 EDF EDFBE.UL 和俄羅斯的 Rosatom,都表示有興趣為印度的核項目提供技術和設備。該法案建議外國直接投資與印度公司合資。

它是如何放寬責任法的?

該法案取消了 (link) 一項允許運營商就設備缺陷起訴設備供應商的條款--這對外國供應商來說是一個障礙。這一修改降低了法律風險,使供應商的保險變得可行,並有望吸引全球技術和投資。

有哪些保障措施?

運營商需要獲得政府許可證和原子能監管委員會的安全授權。外國控制的公司不能持有許可證。運營商必須預留 1,099 萬至 3.3 億美元的責任基金,具體取決於反應堆的大小。

發生事故時怎麼辦?

賠償金將來自運營商的保險責任基金,上限為 3 億特別提款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儲備單位),這符合全球標準。

核責任基金 (link) 將支付超額索賠,如果損失超過這些限額,政府將介入。

(1 美元 = 90.9620 印度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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