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鴻股民索賠案訴訟程序已開啓,適格股民可索賠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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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13日,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陳宇霞律師向法院遞交了一批股民針對ST高鴻(000851)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起訴材料。

  該批案件的產生是基於高鴻股份連續9年財務造假及2020年非公開發行構成欺詐發行等證券虛假陳述行為,此前,高鴻股份已因上述違規行為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決定對其給予責令改正、警告和1.35億元的鉅額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75萬元至700萬元不等的罰款,另有兩人被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兩人被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給投資人造成的投資損失,應當負賠償責任。

  目前,高鴻股份因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修訂)》第9.2.1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於2025年11月11日在深交所摘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上市公司退市,不影響股民向其索賠損失。

  陳宇霞律師在此提醒,凡在2016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29日之間買入高鴻股份,且在2024年04月30日之後繼續持有或賣出虧損的投資者,均有權向高鴻股份索賠相關損失。(ST高鴻維權入口)

  以上索賠條件僅代表陳宇霞律師的觀點,不作為任何投資決策和買賣建議,最終以法院認定的索賠條件為準。(陳宇霞律師專欄)

  參加股票索賠的股民需準備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對賬單(如對賬單上未顯示完整的身份證號碼,需另外打印股東信息表;對賬期間從第一次買入至完全賣出(或打印對賬單之日)

  2、身份證複印件

  律師代理費

  如委託律師代理,該類案件一般為風險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費用,勝訴後按賠償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師費,未獲賠償無需支付律師費。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陳宇霞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陳宇霞律師,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已成功代理股民訴超華科技、聖萊達、三房巷億晶光電、天翔環境、祥源文化、中兵紅箭獐子島、長園集團、索菱股份、中潤資源、延安必康大東南聯建光電等數十家上市公司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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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韋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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