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燁星集團(01941)發佈公告,伍秀薇女士因工作調動已辭任公司的公司祕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公司授權代表及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規定於中國香港代表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獲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9月5日起生效。
張春英女士已獲委任為公司的聯席公司祕書;曾智康先生已獲委任為另一名聯席公司祕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均自2025年9月5日起生效。
智通財經APP訊,燁星集團(01941)發佈公告,伍秀薇女士因工作調動已辭任公司的公司祕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公司授權代表及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規定於中國香港代表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獲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9月5日起生效。
張春英女士已獲委任為公司的聯席公司祕書;曾智康先生已獲委任為另一名聯席公司祕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均自2025年9月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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