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利特米有限公司(01936)與Innovation Forge Holdings Limited(下稱「要約人」)聯合公告稱,將延遲寄發有關要約人收購利特米全部已發行表決權股份(除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已擁有或同意收購的股份外)的可能無條件強制性全面現金要約之綜合文件。
根據2026年9月25日的聯合公告及《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規則8.2,綜合文件原應自公告日期起21日內,即不遲於2026年10月16日寄發。綜合文件將載列要約詳情、預期時間表、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的推薦函件、獨立財務顧問意見函件及接納表格。
公告指出,因完成買賣協議須先達成或獲豁免相關條件,尚需額外時間以落實該等條件。雙方已按收購守則規則8.2附註2向證監會執行人員申請,並獲其有意同意將寄發綜合文件的最後日期延至完成後不超過7日或2026年11月11日,以較早者為準。
公司與要約人表示,將在寄發綜合文件時按照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要求另行聯合刊發公告。公司董事會尚未就要約是否公平合理或是否接受發表意見,並建議獨立股東在收到並閱讀綜合文件前勿就要約作出任何決定。
公告同時提醒,完成全部待售股份的買賣須待相關條件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作實,可能會亦可能不會發生;要約僅在完成發生時纔會提出。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公司證券時應保持審慎,如有疑問宜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