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01065)8月7日公告稱,董事會當日審議通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下稱「中水公司」)與天津高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高速建設」)簽訂四份《天津市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稱「該等協議」)。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因高速建設為公司最終控股股東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城投」)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相關交易構成持續關聯交易,僅需履行報備及公告義務,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
本次簽署的合同涉及「2026年再生水區內配套工程」第四至第七批項目,總計包含23個子項目,主要承包內容為施工圖紙所示全部工程。各合同關鍵條款如下:
1. 第四批合同:5個子項目,工程造價人民幣378.538萬元,計劃工期自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9月13日; 2. 第五批合同:5個子項目,工程造價人民幣321.1429萬元,計劃工期同為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9月13日; 3. 第六批合同:7個子項目,工程造價人民幣303.4136萬元,計劃工期自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8日; 4. 第七批合同:8個子項目,工程造價人民幣119.7996萬元,計劃工期亦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8日。
上述合同價款將按工程進度分階段支付:當工程完成30%及80%時分別支付30%及80%;竣工結算後支付至結算值的97%;餘下3%作為保脩金,保修期滿且驗收合格後10日內無息支付。各合同保脩金預計分別為11.36萬元、9.63萬元、9.1萬元及3.59萬元,均計劃最遲於203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畢。
合併先前已於2026年6月25日簽訂的第一至第三批合同及海教園水錶新裝一期合同(合稱「先前協議」),公司設定的年度交易上限如下:
• 2026年:不超過人民幣1,575萬元; • 2027年:不超過人民幣1,835萬元; • 2028年:不超過人民幣1,965萬元。
董事會指出,本次定價依據《天津城投集團採購方式實施細則(2025年修訂)》及公司《非法定招標項目採購管理制度》,採取直接採購方式,並參考城投諮詢編制的招標控制價、市場公開報價及施工圖預算,多輪議價後確定,符合公平、公允原則。
為確保交易合規與價格公允性,公司已建立內部監控措施,包括:
1. 董事會辦公室定期監控交易金額,確保不超年度上限; 2. 所有關聯交易合同簽署前須經董事會辦公室審核是否需要披露; 3. 獨立非執行董事定期審閱交易條款; 4. 公司審計師每年審閱定價政策及上限執行情況。
鑑於部分董事與天津城投存在關聯,執行董事唐福生及非執行董事王永威、李曉廣已迴避相關表決。除上述董事外,其餘董事無重大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