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被出具警示函,涉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蓝鲸财经
昨天

蓝鲸新闻11月17日讯,近日,河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指出,河北志晟信息技术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未按规定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方,导致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遗漏。

二是公司存在跨期确认费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不足、金融资产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是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导致披露的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信息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穆志刚、董事会秘书成灵灵、财务总监李萌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河北志晟信息技术及穆志刚、成灵灵、李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

热议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