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并处126.5万元罚款。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提供虚假的统计资料;
2.未履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
3.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4.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
5.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6.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同时,李某虎(时任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3万元罚款。
袁某(时任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3万元罚款。
冯某贵(时任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1.3万元罚款。
李某宾(时任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征信管理员)对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被处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秦艺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