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罚款78.14万元。
同时,甘某强,时任广东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对广东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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