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消费金融被罚205万元:营销宣传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等

金融一线
07/27

7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 青岛金融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因 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 被 对该公司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05万元;对该公司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该公司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 。同时,时任该公司消费生态链群高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高级经理胡雨森因 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被 分别给予警告 ;时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因 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被 警告并罚款20万元 ;时任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郭涛、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因 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被 分别给予警告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应华因 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被 取消任职资格二年 ;时任该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郭涛因 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被 警告并罚款10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对公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

对该分行罚款110万元;对时任该分行地产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徐绍勇,贸易金融业务二部总经理姜新武,网金业务二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李超,普惠金融业务三分部团队负责人田阳,零售贷款部个贷业务三部客户经理、个贷业务二部团队负责人张昊,开发区支行个贷业务团队负责人沈文忠分别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2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对公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债务

对该分行罚款30万元,对时任该分行公司业务营销二部总监王伟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3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

对该支行罚款30万元,对时任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何伟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4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

对该公司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0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消费生态链群高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高级经理胡雨森分别给予警告;对该公司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郭涛、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分别给予警告;对该公司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应华取消任职资格二年,对时任该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郭涛警告并罚款10万元

青岛金融监管局

5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用途审查和管控不到位

对该公司罚款4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地产金融部负责人徐卫红、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王恺分别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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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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