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次仁欧珠 喜热桑姆 记者 芮怡星)七月的底雅乡,昆仑山的融雪顺着沟壑淌进果园,滋润着枝头累累硕果。阿里地区税务局驻丁固村工作队将红色宣传旗插在邻村什布奇村的杏林边,与金灿灿的果实相映成趣。驻村队员们和村民们一同蹲在田埂上,他们围绕特色林果业发展这一主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税费政策,让村民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据了解,札达县底雅乡凭借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林果业已成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其中杏子种植更是颇具规模。为确保合作社及果农们能够清晰了解并充分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驻村工作队成员主动下沉到田间地头、合作社厂房,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详细解读与林果种植、加工、销售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发票管理规定等内容。
在札达县底雅乡什布奇村什布奇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加工坊里,一股甜丝丝的焦香扑鼻而来。工作人员次仁卓玛用木勺搅着沸腾的果浆,金黄的杏子油顺着纱布滤入罐中。“去年我们合作社收入有一百多万元呢。”她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指着墙上的分红清单给工作队看,“二十一个社员,每人最少分了三万五,账本上记得明明白白的。”这样喜人的成果,既得益于当地林果产业的蓬勃发展,也离不开各项利好政策的支持,而税费优惠政策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助力作用。
在税费优惠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底雅乡的果农们销售自家种植的杏子等林果产品无需缴纳增值税,减轻了果农的负担,增加了实际收入。同时,对于像什布奇村什布奇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税,向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等农资同样享受免税优惠。这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林果业的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产业竞争力。
驻村工作队开展的税费宣传活动,让当地合作社和果农们对相关税费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有效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税疑问,增强了群众发展林果产业的信心和底气。
责任编辑: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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