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香港7月22日 - 香港金管局周二称,已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完成对交通银行(香港)以及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的调查及纪律处分程序,对两家机构分别处以400万港元及370万港元罚款。
交银(香港)和交银香港分行均为中国交通银行3328.HK601328.SS在港分支,前者面向公司机构和个人客户,后者主要服务大型企业客户。
金管局称,交银(香港)及交银香港分行的违反事项源于两家银行未有将某些类别的交易载入至两家银行共用的交易监察系统,削弱了该系统识别可疑活动的效用。
另外,Indian Overseas Bank香港分行(IOBHK)亦因违反打击洗钱条例而遭谴责及处以850万港元罚款。金管局指,IOBHK的交易监察机制和管理层对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管控措施的监察存在重大缺失。(完)
(记者 雷美珍;审校 吴云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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