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受理终端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22元,并被罚款240万元。
沙某(时任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对该行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姚某(时任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0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计算 |
备注 |
1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苏银罚决字 〔2025〕18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支付受理终端管理规定; 5.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6.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22元,罚款24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分行 |
2025年7月14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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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沙某(时任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总经理) |
苏银罚决字 〔2025〕19号 |
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
警告,罚款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分行 |
2025年7月14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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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姚某(时任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总经理 |
苏银罚决字 〔2025〕20号 |
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罚款1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分行 |
2025年7月14日 |
五年 |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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