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同意招商银行筹建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工作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开业申请。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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