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在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加强风险监测,受到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262200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1 | 山西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忻银罚决字 〔2025〕3号 |
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在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加强风险监测。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622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 忻州市分行 | 2025年6月9日 | 三年 |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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