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74万元:违反账户管理、清算管理规定

金融一线
05-23

  5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01983万元,并处174万元罚款。

  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张某(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银罚决字〔2025〕34号

1.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01983万元,并处174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2025年5月13日

三年

2

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浙银罚决字〔2025〕35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警告,处6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2025年5月13日

三年

3

(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

浙银罚决字〔2025〕36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2025年5月13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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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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