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淮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淮北分行因信贷数据不真实被罚款41万元。同时,张方远(时任徽商银行淮北分行小企业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信贷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
淮北金罚决字〔2025〕1号 |
信贷数据不真实 |
罚款41万元 |
淮北金融监管分局 |
2 |
张方远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小企业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淮北金罚决字〔2025〕2号 |
警告并罚款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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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 |
淮北金罚决字〔2025〕3号 |
业务数据不真实 |
罚款15万元 |
淮北金融监管分局 |
4 |
刘新领(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公司经理) |
淮北金罚决字〔2025〕4号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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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冰(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相乡村振兴支公司经理) |
淮北金罚决字〔2025〕5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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