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证监会要求真实生物说明取得境内运营实体河南真实生物的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及其合规性、收购定价的公允性,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缴税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并说明公司及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据港交所2月18日披露,真实生物二次递表港交所,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公司此前于2022年8月4日曾递表过港交所。
同时,汇总说明公司及境内股东在公司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中履行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程序的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招股书披露,真实生物是一家以创新研发为驱动力的生物科技公司,专注于治疗病毒感染、肿瘤及心脑血管疾病的创新药物的开发、制造和商业化。在病毒感染治疗领域,真实生物的核心产品阿兹夫定作为1.1类原创新药,2021年7月获得国家药监局用于治疗HIV感染附条件批准上市,并于2022年7月获得国家药监局用于治疗COVID-19附条件批准上市,成为首款中国公司研发的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治疗COVID-19的口服抗病毒药物。
财务方面,于2023年、2024年,真实生物收入分别约为3.44亿元、2.38亿元人民币;同期,年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分别约为7.84亿元、4004.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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