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丰控股于截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财年录得收入15.08亿元,较上一年度的12.91亿元增长16.8%。同期销售成本为11.55亿元,毛利3.53亿元(上一年度为5.25亿元),其他收入及收益合共为91.32百万港元。经营溢利录得24.67百万港元(上一年度为2.27亿元),融资成本约5.12亿元,税项开支1.23亿元,最终期内净亏损为6.10亿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之亏损为5.92亿元,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1.787港元(上一年度为1.267港元)。
分部方面,按客户合同确认的营业额及收益合计9.59亿元,其中物业销售5.05亿元、酒店及酒店式服务公寓营运2.76亿元、停车管理1.74亿元及主题公园3.65百万港元;来自其他来源(主要为投资物业租金收入)6.41亿元。按管理口径计算的租金收入合计约10.00亿元(持作出租物业7.24亿元,酒店及相关营运2.76亿元),同比上升0.5%;物业销售收入5.05亿元,同比上升74.7%;主题公园营运收入3.65百万港元,同比下降50.0%。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口径下,经调整EBITDA为2.71亿元,本公司拥有人应佔经调整净亏损为4.25亿元。
在资产负债方面,非流动资产约241.90亿元,其中投资物业214.43亿元,物业、厂房及设备17.68亿元,使用权资产4.23亿元;流动资产则为52.03亿元,包括发展中物业14.01亿元以及落成待售物业17.82亿元等。流动负债为65.29亿元,计息银行贷款40.60亿元,税项负债7.28亿元,导致期末净流动负债合计13.26亿元;非流动负债99.22亿元,其中计息银行贷款54.27亿元、递延税项负债33.88亿元。于期末,本公司拥有人应佔权益为124.92亿元,非控制性权益4.49亿元,合计权益129.41亿元。
集团持有现金及银行结余共14.77亿元,加上9.67亿元的未动用银行融资,总融资资源约24.44亿元。计息借款总额为104.57亿元,其中约50.30亿元须于一年内偿还。资本负债比率约72%,上一年度为70%。期内行政费用约1.71亿元,同比下降15.9%,融资成本(费用化及资本化)约5.67亿元,同比下降8.5%,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5.30百万港元。物业发展业务方面,期内确认收入5.05亿元(上一年度为2.89亿元),截至期末已签约但尚未确认的销售金额达5.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