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9689)9月28日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3及13.15条,就其向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华峰”)提供预付款项作出披露。
本集团已于2026年8月26日及8月27日与珠海华峰签订成品油采购合同。根据合同条款,需在油品交付前支付预付款。2026年9月24日,本集团向珠海华峰支付预付款约2,487.80万元。
支付上述款项前,本集团已向珠海华峰累计支付的预付款结余约4,152.20万元,占集团总资产的6.0%。支付后,预付款结余增至约6,640.00万元,占集团总资产的9.6%。
由于预付款项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的8%,金泰丰国际控股按上市规则要求公布上述详细信息。该预付款项为免息且无抵押,相关油品交付后将计入存货成本;任何未动用的预付款将于约一个月内退回或结转至后续合同。
资料显示,珠海华峰成立于2005年,位于广东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目前拥有减压蒸馏装置、汽油调和装置、蜡油加氢装置等设施。金泰丰国际控股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黄四珍女士为珠海华峰董事会主席;经合理查询,黄女士及其关连人士并未在珠海华峰拥有实益权益,珠海华峰亦为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无关的独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