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737/80737)公告显示,旗下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沿江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和2月24日分别认购了两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分别为人民币200百万元和420百万元,资金均来自内部资源。
此次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A和B由同一家银行发行,期限分别为93天及9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分别为0.80%–2.35%和0.80%–2.16%。两笔产品的认购时间相隔不足12个月,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14.23(1)条的规定,需要合并计算为一项交易。
由于结构性存款产品B独立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以及两笔产品合并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5%但低于25%,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所要求的通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股东批准程序。结构性存款产品A单独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因此并不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指出,此次认购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助于提升整体收益,符合公司资金安全及回报需求的核心目标。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高速公路相关业务,未来将进一步聚焦大湾区内的基建及相关业务发展。